银行怎么知道我在“恶透”信用卡?

转载 来源:好贷网  2018-06-06 10:37  阅读 1,021 次

前几天翻到了一篇去年的旧新闻,讲的是一名男子申请2万元的信用卡吃喝玩乐,月薪只有2000还不上刷掉的钱,银行多次催收无果之后,银行报警,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判决该男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看完以后不禁觉得害怕,万一哪一天工作丢了欠银行的钱还不上是不是就要蹲大牢了啊?

好贷网VIP服务中心孙经理表示,信用卡用户都知道信用卡的设置初衷,就是让持卡人享受“先消费、后还款”的好处,所以信用卡最基本也最重要的特征是允许透支。

信用卡透支是指信用卡发卡机构给予持卡人在购物消费时规定限额内的短期透支。但是如果持卡人是恶意透支就要受到惩罚了。

那么有人要问了,银行怎么就知道我的信用卡是正常透支还是恶意透支呢?

一、“恶透”如何定义?

恶意透支信用卡首先是违法的行为,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过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

1、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未果;

2、持卡人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3、持卡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但是有的情况不属于恶意透支,比如:

1.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导致超过一定期限没有归还款息的,不属于“恶透”;

2.“非法占有”是区分“恶透”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如果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行为就属于“恶透”,就会构成犯罪。

二、“恶透”如何处罚?

并不是像易先生理解的拖欠银行钱款不还就直接坐牢了,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规定,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如果持卡人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一方面发挥了法律的警示和教育意义,另一方面也依法追究了那些“恶透”的诈骗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被列为“数额大”;恶意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被列为“数额巨大”;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列为“数额特别巨大”。

三、银行如何判断“恶透”行为?

千万不要以为信用卡在自己手里,怎么刷刷多少就只有自己知道。

1.持卡人超过了信用卡透支额度刷卡,且超出金额较大的,容易被银行认定为是在恶意透支信用卡;

2.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偿还透支款本息,之后又继续透支的,容易被银行认为是在恶意透支信用卡;

3.利用信用卡预授权和POS机进行大额套现;

4.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其实信用卡透支消费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银行一旦催收就要立刻偿还,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嘛,如果拒不归还那就只能承担法律责任了,搞不好真的就进局子里了。

对于透支的钱款,银行一般采取的催收方式有:电话、短信、信件等,所以如果持卡人的住所搬迁或者更换联系电话的话,一定要将新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及时通知给银行更改,否则也要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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