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丨投保单和保险单有什么区别?

转载 招商信诺  2018-11-07 07:15  阅读 959 次

在我们投保的过程中,我们常会遇到投保单保险单,不少人会混淆其中的差别,从而导致了不少的麻烦,那么投保单和保险单有什么区别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吧!

投保单和保险单的定义

投保单又称“投保书”、“要保书”,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书是由保险公司事先准备,具有统一格式的书据。投保人必须按照投保单所列项目如实填写,以供保险公司核保人员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种条件,何种费率承保。

保险单就是保险,是保险公司和被保人签订的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保险单视保险合同的成立的证明。

投保单所包含的主要内容

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递交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保险人承诺,即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投保单一般由保险人事先按统一的格式印制而成,投保人在投保书上所应填具的事项一般包括:

1. 投保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地址;

2. 投保的保险标的名称和存在地点;

3. 投保险别;

4. 保险价值或确定方法及保险金额;

5. 保险期限;

6. 投保日期和签名等,在保险实践中,有些险种,保险公司简化手续,方便投保,投人可不填具体保单,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要约,提供有关单据或凭证,保险人可当即签发保险单或保险凭证,这时,保险合同即告成立。投保人应按保险单的各项要求如实填写,如有不实填写,在保险单上又未加修改,则保险人可依此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单的主要作用

保险单并不等于保险合同,仅为合同当事人经口头或书面协商一致而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正式凭证而已。只要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即使保险事故发生于保险单签发之前,保险人亦应承担保险给付的义务。

如果保险双方当事人未形成合意,即使保险单已签发,保险合同也不能成立。但在保险实践中,保险单与保险合同相互通用。保险单的作成交付是完成保险合同的最后手续,保险人一经签发保险单,则先前当事人议定的事项及暂保单的内容尽归并其中,除非有诈欺或其他违法事情存在,保险合同的内容以保险单所载为准,投保人接受保险单后,推定其对保险单所载内容已完全同意。

投保单和保险单的区别

投保单和保险单的区别在于,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

投保单和保险的区别,总的来说,有两个,一个是依据,还有一个是证明,保险单是具有法律和履行的义务,而投保单是你投保的依据。

综上所述,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保险单必须完整地记载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险单记载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履行的依据,保险单是保险合同成立的证明。(来源:招商信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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