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什么产品优势?保什么?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5-28 08:10  阅读 828 次

重疾险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准备的一份保险,重疾险不仅能保障我们的健康,还能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今天我们来看珠江人寿推出的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保险保障了我们150种疾病,轻症赔付多次。这款保险怎么样?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珠江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50种轻症保障,确诊轻症可豁免保费,还有身故保障。

珠江康宁重疾险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70周岁

珠江康宁重疾险产品优势

1、保障范围广

包含了150种疾病,其中重疾有100种疾病,轻症有50种疾病。意外保护伞,交通、灾害和其他都保;

2、轻症赔付多次

轻症赔付5次,,每一种轻症只能赔一次,同种病引起的轻症只能赔一种。

3、豁免保费

双重豁免,让被保险人发生过保险责任后,无缴费压力,而保障还可以继续保护他们到终身。

珠江康宁重疾险保障范围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无息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症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含90日当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无息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无息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合同继续有效。对于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只给付其中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合同终止。

综上所述,珠江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全面,还有双重豁免,给我们贴心的守护。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咨询我们。(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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