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前程年金保险保什么?不保什么?+投保须知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6-18 14:45  阅读 761 次

保险理财已经不是在是新鲜的事物,已经成为了许多理财人士的首选,在享受理财的同时,又能得到保险的保障,可谓是一举两得。而今天。小编要给大家带来的就是一款年金理财保险相关内容的接到下面,这款保险提供有关爱保险金、生存年金、身故保险金方面等保障。那么这款保险具体如何呢?下面,请看详细解读。

千万前程年金保险保什么

1、关爱保险金: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本合同第十四个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按合同总保险费的1.8%给付关爱保险金。

2、生存年金:

自本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九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年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生存年金。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千万前程年金保险不保什么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千万前程年金保险投保须知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信泰千万前程年金保险合同”。

1.合同的构成信泰千万前程年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保险条款、投保单、现金价值表、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原件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亦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原件相同;若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件的内容与原件内容不一致,则以原件内容为准。

2.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载明于保险单上。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生效日载明于保险单上。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单周年日。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计算。

3.投保年龄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10.3计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二十八日至二十五周岁。

4.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为终身,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5.犹豫期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本合同设有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次日起十日为犹豫期(通过代理销售的商业银行投保的,犹豫期为十五日)。在犹豫期内,请您认真审阅本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申请解除本合同。

申请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将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但我们对本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总结:千万前程年金保险好吗?看完上文相信你已经有了答案,希望本文能帮到大家。(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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