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骗人吗?有哪些缺点?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6-19 19:19  阅读 2,128 次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7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8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不包括由输血或输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海保倍加尔保定期重疾险骗人吗?不是骗人的,这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请大家放心。(来源:保险海整理)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48387.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贝它财经的公众号,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保险海整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