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无忧健康保障计划保什么?值得买吗?多少钱?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6-23 08:30  阅读 1,500 次

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所需的护理资源是越来越多,费用也是越来越高。因此针对老人的护理需求,人保健康开发了专门针对老人护理的保险——一生无忧健康保障计划。这款保险计划提供有:护理保险金、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等保障。那么这款保险到底如何?下面,请看详细解读。

一生无忧健康保障计划保什么

护理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若合同仍有效,按保险金额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在观察期结束的次日,按投保人已为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身故,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照确诊日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按下列情况处理:1)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的,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终止;2)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属于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的,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项责任及身故保险金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并无需交纳重大疾病确诊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险合同复效的则自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老年关爱保险金:若在保险期间内没有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且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保险金额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老年护理保险金:在年满60周岁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生存,按保险金额的2%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直至6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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