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安财险e享人生保什么?不保什么?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02 21:14  阅读 1,401 次

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款,非常热门的医疗保险,它就是易安财险e享人生。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易安财险e享人生保什么?不保什么?希望帮助大家理性投保。

易安财险e享人生怎么样?

易安财险e享人生靠谱吗?它是易安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新品,上线已经有一段时间,

易安保险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批准筹建的互联网保险公司,并于2016年2月6日正式获得保监会开业批复。易安财险e享人生保障全面,提供一般医疗保险金,还有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这两项里面又细分了住院、药品、特殊门诊等。

易安财险e享人生保什么?

(一)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保单约定的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在本合同满期日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保险人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满期日后30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特殊门诊(不含特需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保险人对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累计给付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本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保单约定的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并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首先按照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

1、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保单约定的医院诊断罹患恶性肿瘤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被保险人本次治疗仍未结束的,则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合同终止日次日起30日内发生的上述医疗费用,保险人仍在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终止日次日起30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2、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单约定的医院接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不含特需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赔付。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保险人对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的累计给付之和以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此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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