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如意保两全保险怎么样?产品特色及案例分析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07 07:42  阅读 1,965 次

今天我们来看人保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两全保险,那就是人保如意保两全保险,这款保险产品不仅保障身故,可以参加公司的分红,回报可观。那么这款保险怎么样?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人保如意保两全保险(分红型)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满期还有满期金。

人保如意保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6年

缴费方式: 年交 月交 季交 半年交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人保如意保产品特色

专业经营,参与分红

满期领取,回报可观

保单贷款,方便灵活

身故保障,安心呵护

人保如意保保障范围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1)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给付比例。

人保如意保不保什么?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

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 7.6);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7.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7.8),或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见 7.9)的机动车;

(6)战争(见 7.10)、军事冲突(见 7.11)、暴乱(见 7.12)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

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

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保险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

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案例

金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如意保。3年交,保障至金先生36岁,保费100000元,保额325400元。金先生将获得以下保障利益:

满期金:36岁一次那个性领取满期金325400元;

身故金:身故/全残最高给付已交保费1.6倍与现价较大者;

保险期间内可分享公司的经营红利。

综上所述,人保如意保两全保险这款保险满期领取,还能提供身故保障。给我们消费者贴心的关心。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咨询我们。(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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