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定严重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不含)后,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定严重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不含)后,由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特定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按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含)内且于被保险人 3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意外伤害原因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不含)后且于被保险人 3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豁免保险费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
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不含)后,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投保人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80日(含)内且于被保险人3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180 日(不含)后且于被保险人 30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投保人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青少年特定疾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适合谁买】
这是一款重疾保障产品,新华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3为被保险人提供57种轻症疾病保障(最高赔付3次)、110种重大疾病保障,特定严重疾病保障(10种特定严重疾病),还有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青少年特定疾病保险金(18种青少年特定疾病)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或者青少年特定疾病可豁免保险费,保障范围比较广泛,保障齐全,比较适合小孩投保。
综上所述,新华健康无忧青少年重大疾病保险C3值得买吗?小编个人觉得产品不错,仅供参考,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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