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被钱塘江冲走 什么保险保障意外?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11 08:20  阅读 1,202 次

7月7日,农历六月初五,17时30分,钱塘江涨潮。3名男子在浙江杭州九堡大桥萧山侧附近被钱塘江浪潮水卷走。18时许,当地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看到其中2人已被市民救起,另有一人于7月8日早上在江中被发现,已不幸遇难。

对于逝者,小编表示哀悼,希望他一路走好,在天堂得以安息。在现代社会中,总有些人不听劝阻,不看警告牌,一意孤行在危险边缘游走,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却不能及时脱离,结果悔之晚矣。所以,人不作死,真的不会作死,安全第一,不要总是自以为是。那么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什么保险保障意外?下面,请看详情。

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水情不明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多人同行并在老师、教练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者,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什么保险保障意外

1.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事故的构成要件为:一,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外来的、意外的、偶然的;二,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伤残的结果;三,意外事故与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该说明的是,凡是被保险人故意行为使自己身体所受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伤害。如人们在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应属于意外事故。

2.寿险。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寿险比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宽泛很多,一般情况下保障期内的自然死亡,或者因疾病、意外事故引起的死亡和一级残都在赔偿范围之内,因此,溺亡属于寿险的保障范围。

总结:逝者已矣,小编就不评论太多,安全第一,不要自己把自己玩死。(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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