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转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12-08 16:00  阅读 519 次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8 月 12 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974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1%;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 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减持期间已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刘连军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注:公司因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行权事宜,上述所涉及相关比例均按照截止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206,638,362 股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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