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原创 chengya  2020-12-14 16:57  阅读 550 次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宁波安丰和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和众”)、杭州安丰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宸元”)和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领先”)为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47,2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 股,下同)的 1.21%。上述股份来源于 IPO 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安丰和众、安丰领先所持股份已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安丰宸元所持股份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2)。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和安丰领先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安丰和众、安丰宸元和安丰领先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查看pdf: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20-12-12/603083_20201212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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