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和股份: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原创 zhangp  2020-12-21 17:22  阅读 686 次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公
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收到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日,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到半,现将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的股份来源:股东陈如刚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送转股增加的股份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6.01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偿和先生、副总裁杨斌先生及董事、副总裁陈如刚先生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59)。副总经理职位相应变更为副总裁。

查看PDF: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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