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之间,风险更大的是谁?

原创 luojin  2021-02-04 08:00  阅读 834 次

大家在成立一家公司之前,必须要了解一家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之间谁所承担的责任会更大,因为在股东如果抽离了公司资产,导致公司是履约能力不足的情况。那么对于这种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公司的法人所要承担的风险是自己全部财产对于公司债务的民事责任,有些时候也会有刑事责任。

其实大家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就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注册资金未达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如果都没有达到的话,那么股东就对于差额的部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点必须在成为股东之前有所了解。

如果股东在抽连公司资产的时候导致了公司履约能力不足。在公司抽逃的资产当中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存在一定的连带偿清责任。所以如果你要成为一家公司的股东,这些责任必须要搞清楚,不是说你想入股就入股,想抽股就抽股的。

如果股东的资产与公司的混在一起,那么股东的业务与公司的业务有混在一起。公司整个管理就会非常的混乱,公司的人格就会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所以这样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这里劝大家最好不要,让自己处于这样的境地。

公司如果欠款不还的话,那么法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这里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因为法人得不到行为所产生的债务,那么法人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甚至有可能会受到刑事的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的股东和法人之间分险更大的是谁等相关分析,大家可以看出来两者之间所承担的风险不一样,希望今天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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