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生前消费贷款由谁还

转载 来源:云南法制报  2018-06-16 13:47  阅读 83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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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我21岁的儿子因病去世,不久后,自称某消费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称我儿子欠该公司消费贷款1万元,要求我还款。我从未听儿子提过这笔欠款,遂不予理会。前天该公司给我发了一份催款通知书,写明我儿子欠款1.03万元,300元为逾期还款违约金。这些钱我该还吗? 张先生

张先生:

你儿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也由其个人承担。你儿子为未婚成年人,死后遗产由父母合法继承,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死者父母主张债权。但死者债务由死者合法继承人在办理完毕继承手续之后,由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债务的金额超出了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没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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