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喜康人生重疾险保障内容+案例+退保流程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14 08:53  阅读 978 次

健康是人们最关系的话题之一,每年人们花在自身健康的钱,大概为支出的30%-50%。针对人们的健康风险,保险是转嫁风险的最佳手段,因此给自己及家人购买一份健康保险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购买一份重疾保险。今天,给大家带来一款重疾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保险就是长城喜康人生重疾险。下面,请看详细的解读内容。

长城喜康人生重疾险保障内容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66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被确诊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且确诊15天后仍生存,保险公司事故当时给付保单载明的或递增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主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66岁与100岁间患重疾的,按64岁递增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已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的差额给付,主险合同终止。

住院医疗保险金:自被保险人66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含)至其100周岁日(不含)期间,被保险人非因重大疾病发生就诊治疗,保险公司按事故当时应给付的保险金给付,递增后的基本保额随之减少,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给付“剩余医疗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按已交保险费(无息)与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值险金受益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在18岁至66岁间身故,按以身故当时应给付的保险金给付,主险合同终止;在66岁至其100岁间身故,按被保险人64周岁后递增的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已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的差额给付,主险合同终止。

高度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高残,按已交保险费(无息)与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值险金受益给付,主险合同终止;在18岁至66岁间高残,按以高残当时应给付的保险金给付,主险合同终止;在66岁至其100岁间高残,按被保人64周岁后递增的基本保险金额与累计已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的差额给付,主险合同终止。

长城喜康人生重疾险案例

王小姐今年27岁,为保障自己的健康,选择购买长城人寿的喜康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年缴4450元,合每个月370元。可获得保险利益如下:

1、10万元的重疾、身故、高残三项保障。

2、第三年开始,在10万保障额度基础上,每年自动递增5000元,可增至15万元,不用为医疗费用上涨担心。

3、66周岁以后每年可获得15000元的医疗保险金用于就医治疗,总共可领取10年。解决小病医疗、医药门诊费用问题。

长城喜康人生重疾险退保流程

自您收悉本合同之日或本合同生效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不支付保险费,本合同自始不生效;若我们已经收取保险费的,您可以在犹豫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总结:有条件的话,可以考虑购买这款保险,当然还是需要符合自己的情况和实际需要。(来源:保险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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