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富贵年金保险保障内容与特色+适合人群

转载 保险海整理  2019-07-16 07:08  阅读 1,445 次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款年金保险相关内容的解读。这款保险就是京富贵年金保险。它是一款投资型理财养老型保险产品,提供生存保险金、养老保险金、教育金、祝寿金等多项保险,在保单第5年就可领取生存金,当然这款保险还有身故保险金和投保人意外身故保费豁免。那么这款保险到底如何?请看下文。

京富贵年金保险保障内容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或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4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养老保险金。

教育金: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为13周岁以下的(含13周岁),自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教育金。

祝寿金:被保险人生存至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您累计所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为17周岁以下的(含17周岁),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且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的,则自其身故后合同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至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意外高度残疾豁免保险费: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年龄为17周岁以下的(含17周岁),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高度残疾,且投保人被确定高度残疾时未满60周岁的,则自投保人高度残疾后合同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至合同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公司视同自投保人被确定高度残疾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已经交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保险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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