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将对2月已征的社保费进行分类,确定应退抵企业和金额

原创 quext  2020-02-27 17:53  阅读 889 次

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各省税务局要对2020年2月份已经征收的社保费进行分类,确定应退(抵)的企业和金额。及时为应该退费的参保单位依职权办理退费,切实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对采取以2月份已缴费款冲抵以后月份应缴费款的参保单位,要明确冲抵流程和操作办法,有序办理费款冲抵业务。

通知要求,依规从快办理缓缴费款业务。各级税务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缓缴社保费政策,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从快办理缓缴相关业务。要严格落实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等政策要求,确保缴费人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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