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转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12-04 17:15  阅读 552 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9月9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新华印务承租了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区五经路23号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租赁金额3,606,242元,租赁期限自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据相关政策,经过双方协商,公司对房屋租金给予新华印务“免三减三”优惠,即2020年2-4月房屋租金免除,2020年5-7月房屋租金减半,双方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对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涵盖2020年2-7月期间的租金进行减免计算。经测算,新华印务在原合同期内可享受减免的租金数额合计1,226,122.28元。因新华印务的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的下属企业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二印”)、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彩美术”),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云峰先生、韩铁梅女士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
1、公司情况:
新华二印股东为天津出版总社,占比94.99%,天津统编教材出版有限公司,占比5.01%。天津出版总社为事业单位,其举办单位为出版集团,天津统编教材出版有限公司是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新华二印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册资本:1,994.2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32923097;
住所及注册地址:河西区尖山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杨长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业务范围为:出版物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铸刻字;普通货运;房屋租赁。(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或资质证有效期截止日为准)。
2、历史沿革
新华二印前身为天津人民出版社印刷厂;1982年出版局成立后将印刷厂从出版社分离,成为天津新华印刷二厂;2005年7月改制为天津新华二印刷有限公司。
3、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

4、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新华二印与公司同属出版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5、经查询,新华二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
1、公司情况:
金彩美术系出版集团举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天津出版总社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567.9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32931761 ;
住所及注册地址:天津河西区宾西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孙守忠;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业务范围为:出版物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广告业务;普通货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为准)。
2、历史沿革
天津金彩美术印刷有限公司前身为天津美术印刷厂,成立于 1962年 4 月,2005 年 6 月后经多次改制,现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出资人为天津出版总社。公司是彩色胶印专业厂家,国家定点书刊印刷企业,是以书、报、刊印刷为主业的中型企业。
3、企业近三年经营情况

4、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金彩美术系出版集团举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天津出版总社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同属于出版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有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5、经查询,金彩美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全力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渡过难关,天津市出台《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发〔2020〕1号)、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免三减三”的房租优惠政策。根据上述政策,经过双方协商,公司对房屋租金给予新华印务“免三减三”优惠。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指公司,下同)对乙方(指新华印务,下同)房屋租金给予“减三免三”优惠,即 2020 年 2 月、3 月、4 月房屋租金免除,2020年 5 月、6 月、7 月房屋租金减半,双方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对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涵盖 2020 年 2 月至 7 月期间的租金进行减免计算。
2、经双方确认,乙方在原合同期内可享受减免的租金数额合计1,226,122.28 元,该租金从后续尚未执行的合同租金中等额抵扣,后续尚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全额抵扣的部分,由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 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返还。
3、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将甲方已开具的对应或包含房租减免优惠期间的租金发票返还甲方,甲方根据乙方享受的租金优惠金额及抵扣/返还情况,向乙方重新开具发票。
4、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无约定的,按照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华印务系出版集团为了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支持公司做大做强印刷业务,由公司逐步承接出版集团的原印刷业务而设立的,是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新华印务的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支持新华印务的发展,将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打造公司出版物印刷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出版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出版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4,919,316.65 元。
2、2020 年 10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卷润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卷润山”)与出版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天津内山书店有限公司,万卷润山认缴出资 147 万元,占比 49%。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协议及政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

本文地址:https://www.betax.cn/68857.html
关注我们:请关注一下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贝它财经的公众号,公众号:betacj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贝它财经对观点赞同或支持。
版权声明:本文为转载文章,来源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