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

原创 zhangp  2020-12-10 16:44  阅读 607 次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向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法拉第电驱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法拉第”)51%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578.69 万元,并由石华山先生承担该部分股权对应的人民币 510 万元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法拉第股权。

2、石华山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石华山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非关联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石华山先生、马春寿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查看PDF:

1.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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