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现金收购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暨关联交易

原创 zhangp  2020-12-14 17:57  阅读 711 次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现金54,520.31万元收购杭钢股份所持有的紫光环保35.00%的股权;如紫光环保在本次交易股权交割完成前向股东分红的,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同时,杭钢股份所持有的其余紫光环保 62.9525%股权,本次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另行收购。

上述交易均以相应股权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

经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紫光环保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55,772.31 万元,较单体报表净资产 114,104.93 万元增值 41,667.38 万元、增值率为 36.52%(较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 134,267.57 万元增值 21,504.74 万元、增值率为 16.02%)。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杭钢股份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包含日常关联交易及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达到 3,000 万元或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凤凰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7〕40 号)等要求,完善公司环保产业链,打造综合环保产业平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收购紫光环保 35.00%股权。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紫光环保 35.0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公司在环保产业的多领域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抗风险能力。
3、预计本次交易对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查看PDF:

1.菲达环保关于现金收购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3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菲达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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