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

原创 chengya  2020-12-16 17:21  阅读 596 次

重要内容提示:

李高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7,656,73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本次质押解除后再无质押状态股份;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生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73,795,39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9.01%,本次质押解除后再无质押状态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福成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510,286,959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2.33%,无质押状态股份。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合计将其持有的 43,155,108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用于提供融资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高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生投资已于 12月 14 日合计将其持有的 43,155,108 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了质押解除的手续。

查看PDF:福成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解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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