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记丨典当行的发展史之南北两朝

转载 本站整理  2018-03-18 19:01  阅读 2,018 次

典当,兴起于南北两朝。

河南大学刘秋根《中国典当制度史》主张始于汉代,近代杨肇遇《中国典业》、民国时期区季鸾《广东之典当业》认为产生于宋,民国经济专家宓公干著《典当论》认为产生于南北朝。最有力的证据便是正史里有明确记载的,见诸唐代李延寿所著的《南史·甄法崇传》一段文字:

“法崇孙彬 ,有行业,乡党称善,尝以一束苎,就(荆)州长沙寺质钱,后赎苎还,于苎中得五两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还寺库,道人惊云:尝有人以此金质钱,时有事不得举而失。檀越乃能见还,辄以金半仰酬。往复十余,彬坚然不受。”

故事中“质”和“赎”就是一个完整的典当过程,典当物“苎麻”和“黄金”都能质(当)钱,其中的“寺库”,就是寺院仓库以施舍之闲资兼营典当的专门机构,也就是最初的“当铺”雏型。

南北朝时期典当业的发端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

首先,日益迫切的社会需求。

由于历史进入了五胡入主中原的战乱时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再加上中国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在两极分化十分严重的情况下,无数平民百姓即使胼手胝足,本来就难以维持温饱生活,倘遇到水、旱、震、蝗等灾害,更是雪上加霜,不仅播种季节无钱购买种子、农具,而且连日常生活也都求借无门,社会生产力面临着日益衰败的严峻局面。因此,社会对资金的融通需求十分迫切。

其次,佛教的传入。

佛教自东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传入中国,并在洛阳建立第一个中国佛教寺院白马寺以后,到南北朝时,由于人们面对战乱频仍造成的生离死别产生了强烈的避世求来生的愿望,再加上南北朝的统治者对佛教的炽热崇尚,两者不谋而合,迅速地推动了中国的佛教化。

唐代诗人杜牧 七绝 《江南春》:

“千里莺啼绿映红,山村水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据《魏书·释老志》和《洛阳迦蓝记》记载:到北魏末年(公元543年)京师洛阳有佛寺1000多所,全国佛寺已达3万余所,僧尼达200多万人,占当时全国人口数的10%。

由于南北朝的帝王不时有舍身事佛,并以钱赎身的举动,不仅使佛寺的地位不断提高,而且也使佛寺的财富日益积聚。寺院经济空前发达,“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

正因为南北朝时期的佛寺具备了日益雄厚的经济基础,由佛寺为主开设带有慈善性质的典当业——“质库”就成为历史的可能。寺院香火鼎盛,财力日增,遂以一部份余资向平民发放钱款,既有慈善济贫之誉,又可坐收息利,客观上为典当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据《北齐书·后主纪》记载:武平六年(公元575年),北齐境内发生火灾,百姓饥馑,齐后主诏令佛寺“质库”救济流民,即是政府支持佛寺开办典当业的实证之一。(整理自网络,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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