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办发(2018)19号讲了啥?原来重疾险调整那么多..

转载 希财网  2018-05-10 12:28  阅读 4,029 次

对于【银保监办发(2018)19号】特急文件的发布,搅乱了目前看似一片“和平”的保险行业。话说,其中最受瞩目的重大疾病保险,是普罗大众最为关注的险种之一,那么,银保监办发(2018)19号文件有没有对此进行整改呢,今日,希财君为大伙扒一扒。

一、码图,事实说话:

话说,有事实支撑的依据才能让人信服,我们首先看看银保监办发(2018)19号图文:

银保监办发(2018)19号

二、整改内容:

在上文《银保监会四类产品改革》中,小编已经详细阐述了关于此次发文,将有四类产品进行改革,分别包括了违规保险产品、离开保单“本质”的产品、损害投保人权益产品、以及还覆盖了某些保险公司为了蹭热点,出品的“奇葩产品”。

而目前银保监办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对各保险公司的产品进行清查,采取“监管抽查+重点核查”的方式,双项驱动,最大限度的保证消费者权益,做到发现的问题产品,严格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且进行修改,不符合规矩的产品即在有限的时间内申报新的品种。详见:保监会宣布对人身险产品进行专项核查 这四类保险要遭殃!

三、重疾险调整了多少?

其实,关于政策的下发,最关心的莫过于消费者了,而重疾险是否在“银保监办发(2018)19号”文件调整之内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1、九条 条款中的重要释义不符合消费者通常理解;

解释:第九条所指打个简单的比方,譬如重疾保障计划往往不提供“原位癌”的责任,一般来说,只有覆盖轻症的重疾险才有,所谓“原位癌”简单点来说就是癌症早期,没有达到重疾那么严重的病,一般花个几万元就能自疗好。

那么,条款中大致所指是,或许原位癌要列入重疾种类,而非在轻症的保障范围之内。

2、十八条 责任设计不合理将缩小保障范围;

解释:大疾病保险产品,对恶性肿瘤责任重的甲状腺恶性肿瘤进行单独处理,责任设计不合理,设置较低的保险金额,变相缩小产品的保障范围。

3、二十二条 条款中不合理地约定被保险人确诊所保疾病后,需生存一定期限方可获得保险金给付;

解释:比如脑中风后遗症,不是发生脑中风后遗症后马上赔,必须要求出院180天后,脑中风后遗症仍然存在才能赔,保险公司担心有的疾病可能痊愈。

4、三十四条 调整重疾险定义;

解释: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对于重疾险种类与定义,赔付的标准不一,除了原保监会规定的25种之外,其他的都有微小的差别,而此次重疾险产品的参数调整管理办法中设置调整疾病种类及定义。

总结:上述则是银保监办发(2018)19号文件阐述的全部内容,不仅整改了四类产品,其次,在重大疾病保障方面也进行了处理,此次整改完全站在消费者角度出发,将大力受益于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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