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1月8日公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详情:
2021年1月7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丰控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人的交易总额为45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24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金额135,00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设备70,000万元, 向关联人租入运营场地金额10,000万元。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投资”“公司”)根据2020年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将与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环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房屋租赁、接受或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万元。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与关联方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矿业”)、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蟒福生”)、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龙蟒”)3家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经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37,500.00万元。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湖北思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吉科技”)、深圳乾泰能源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乾泰”)、无锡天承重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承重钢”)及无锡市优奇泰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奇泰克”)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330 万元。
2020 年 1 月 6 日,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签订了《借款协议》,中恒集团向公司提供 8,000 万元借款,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5.5%的年利率按天计算利息,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恒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中恒集团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该笔借款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起始日以资金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年利率 5%,公司以持有的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与中恒集团签署《借款展期协议》,前述两笔公司向中恒集团借款均分别展期 6 个月,借款年利率和担保方式保持不变。
2021年 1 月 7 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上海远大产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广成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和达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杭州福广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设立“杭州福广鸿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名称为准)。医药产业基金设立总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9800 万元,为医药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甜的电器”)将其暂时闲置的房屋出租给深圳博汇之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之能”),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其中厂房租赁面积为 16,694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 7,709,345 元(含税);办公室租赁面积为 2,846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 2,390,640 元(含税,含设备租赁费用);宿舍租赁总费用为 720,000元(含税)。
2021 年 1 月 7 日,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6,500 万元,期限为一年。并同意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寨锗( 煤 ) 矿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号 :C5300002008111120001525),位于临沧市临翔区的 4 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临翔区不动产权第 0004197 号、云【2020】临翔区不动产权第 0004198号、云【2020】临翔区不动产权第 0004200 号、云【2020】临翔区不动产权第0002426 号)抵押给农业银行,为上述 6,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 1 年。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公司上述 6,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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