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附名单)

转载 浙江在线  2017-12-20 16:43  阅读 1,545 次

近日,省环保厅正式公布2017年度第一批环境违法“黑名单”,包括杭州萧山永盛五金配件厂、杭州余杭塘超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26家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上榜。据悉,这也是我省去年出台《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后公布的首批“黑名单”。今后,“黑名单”将每季度公布一次,由省环保部门通过官方微博和“信用浙江”网站、门户网站等公开。

环境违法“黑名单”是什么?

从去年8月22日起,我省开始实施《浙江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制度。列出了会被纳入黑名单的13类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扰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或拒不配合环境违法查处的;一年内因故意造成的同一环境违法行为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重大污染天气拒不执行政府责令停产、限产决定的等。

在认定程序上,省、设区市环保部门有认定“黑名单”的权限,省级环保部门除了认定省本级“黑名单”,还负责全省黑名单信息的汇总、发布。

上榜代价有多高?

根据《办法》,如果企业出现“构成环境犯罪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13类环境违法行为,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要被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政府采购等多方面受限制。

这份环境违法“黑名单”目前已列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环保部门与发改、经信、财政、税务、工商、质监、安监、海关等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建立通报机制,在行政审批、融资授信、资质评定、政府采购等方面对有关企业进行必要的限制。

一次违法,受限三年。“黑名单”的管理期限原则上为3年,3年届满后,将其信息转入信用信息服务数据库永久保存。

别慌,还有一次改正机会!

目前,这26家单位也并不是没有修正的办法。根据《办法》,被列入的企业有一次“信用修复“的机会。

在“黑名单”公布6个月后,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如认为自己已整改到位,可向环保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的申请。申请通过审核的,环保部门将公示拟修复的“黑名单”信息,并视情作出是否修复的决定。如“信用修复”,环保部门将撤除其“黑名单”信息。(来源: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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