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发展为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公司

转载 金农股份  2017-12-22 14:20  阅读 1,083 次

近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43号),提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将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奋斗目标,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方向,以深化农村金融创新发展为动力,以提升农村金融资源供给质效为主线,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更好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

意见要求经过3-5年的努力,江苏农村地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全省涉农贷款保持持续增长,县域新增存款更多用于当地贷款,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省定农业基本现代化要求,县域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全覆盖

意见明确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调整完善监管政策,落实小额贷款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小额分散”的经营宗旨,鼓励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惠农贷”、“小微贷”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投资、代理保险等涉农综合业务;优先支持涉农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长期积累的交易数据信息,积极为农业供应链企业和平台客户提供供应链金融和消费金融服务;鼓励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开展“金融+互联网+农业”经营模式,为农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业务;支持优质小额贷款公司转型发展为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公司,以“三农”金融服务为主营业务,积极发展小额信贷、信用担保、农业保险代理、涉农产业投资、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等综合金融服务。

意见鼓励县级政府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发起设立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公司。支持省供销合作社按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要求,参与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公司设立。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组建农村资产经营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管理,开展农村各类经营性资产资源价值评估、抵押物回购处置等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创立较为规范的民间借贷登记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创新“信评+信贷”“信评+保险+信贷”“信评+担保+信贷”的征信产品应用模式,开展“整体批发、集中授信”小额农贷业务,扩大信用贷款比例,有效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下沉。

意见要求稳妥化解农民资金互助社存量风险,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农民资金互助社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处置责任,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稳步推进农民资金互助社“转籍”工作,引导农民资金互助社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坚持“适度规模、封闭运作、支持三农”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业务系统和以县(市、区)为主体的监管系统,推动农民资金互助社规范化运行。

江苏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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