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向间接控股股东转让太重(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原创 zhangp  2020-12-09 14:59  阅读 699 次

2020 年 12 月 8 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太重(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转让所持天津租赁 49%的股权,转让价为人民币 10,394.33 万元,受让方为太重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租赁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天津租赁系公司为降低外部融资风险,延伸业务链条,增加公司收益,于2017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太重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太重(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太重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太重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香港”)共同出资设立天津租赁。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 14,700 万元,持有天津租赁 49%的股权,太重香港出资 15,300 万元,持有天津租赁 51%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太重香港实际出资 1,53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0,414.2 万元)。太重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33.58%的股权,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虽已达到 3,000 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 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公司转让所持天津租赁 49%的股权,符合公司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做优做强优质资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查看PDF: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转让太重(天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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