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原创 zhangp  2020-12-21 17:53  阅读 634 次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本公司历任监事严立勇先生、股东吴伟华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4,420 股(占本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比例 2.14%)。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历任监事严立勇先生、股东吴伟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 2020 年 12 月 17 日,历任监事严立勇先生、股东吴伟华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均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严立勇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严立勇先生未减持股份。

(2)吴伟华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吴伟华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90,000,000 股,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95,946,819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90,000,000 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 95,946,819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严立勇先生、吴伟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 2020 年 12 月 17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严立勇先生、吴伟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伟华先生本次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4、严立勇先生、吴伟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查看PDF: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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