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原创 zhangp  2021-01-07 11:37  阅读 722 次

盘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1月7日公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详情:

一:风华高科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广晟公司”)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以下统称“发行对象”或“认购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8,569,933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为准)。广晟公司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0.03%,本次认购后,广晟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30%。公司于 2021 年 1 月5日与广晟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截至目前,广晟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495,085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比为 20.50%。

二:怡亚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36,809,345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含本数)。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资本”)拟以现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公司与投控资本于 2021 年 1 月 5 日签署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上海莱士与关联方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

近日,上市公司拟与基立福控股子公司 Grifols International, S.A.(以下简称“基立福国际”)签署《独家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基立福国际将指定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生物”)、安徽同路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路医药”)、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莱士”)及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康”)为独家经销商。自协议生效日起,在协议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由上海莱士及下属公司、上海莱士及基立福国际认可的其他方在指定区域销售基立福相关产品。本协议生效日为(1)若本协议上海莱士及基立福国际(以下简称“双方”)均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签署并完成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生效日为2021 年 1 月 1 日;(2)若本协议双方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后签署并完成内部决策程序,本协议的生效日将追溯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协议自生效日起全面生效,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外,否则只要《战略合作协议》仍然有效和完全有效,本协议就仍然有效和完全有效(“期限”)。2021 年产品价格及最低年度数量是以基立福国际原经销商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产品价格及有效采购的数量确定,预计 2021 年协议总金额约为 282,920,000 美元。以后年度产品价格及年度最低数量(该数量按照各品种总数计算),应由双方每年以书面形式讨论并确定。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四:一汽夏利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

(一)股份无偿划转
一汽股份将其持有的一汽夏利 697,620,651 股国有股份(占一汽夏利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 43.73%)无偿划转给中铁物总控股。
(二)重大资产出售
一汽夏利将其拥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除鑫安保险 17.5%股权及留抵进项税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入夏利运营(留抵进项税因无法变更纳税主体而保留,后续将由一汽夏利向夏利运营以现金予以等额补偿)后,一汽夏利拟向一汽股份出售夏利运营 100%股权及鑫安保险 17.5%股权,一汽股份指定一汽资产为承接方,由一汽夏利将夏利运营 100%股权和鑫安保险 17.5%股权直接过户至一汽资产。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汽夏利拟向中国铁物、中铁物总控股、芜湖长茂、结构调整基金、工银投资、农银投资、润农瑞行、伊敦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铁物晟科技的100%股权及中铁物总控股持有的天津公司 100%股权、物总贸易 100%股权。股份发行价格为 3.0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将作相应调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包括中铁物总控股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中铁物总控股作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中铁物总控股不参与询价但接受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五:ST生物借款及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

根据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及当前的资金状况,为补充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专项购销业务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①向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财信金控”或“集团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财信金控向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公司实际借款金额为基数,按4.75%/年计算,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日资金占用费率=年费率/360;②向财信金控申请将2,565万元借款展期一年(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利率4.35%/年保持不变。

六:海特生物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根据《君和企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华投资有限公司,朱冰、杨世方、崔俊生,沙炳东、郭诚,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公司需向北京沙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为“沙东生物”)提供借款,用于沙东生物新药研发项目、公司运营、减资等需要。根据沙东目前 CPT 进展,拟将对沙东生物提供借款额度新增 5000万人民币,即提升至 17000 万人民币,期限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此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即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向沙东生物分笔借款,借款利率另行协商确定。根据协议书的约定,未来由公司申请 CPT 生产批件,并负责 CPT 产业化项目,本次沙东生物其他股东不按持股比例向沙东生物提供借款,也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七:贝因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 2021 年公司与关联方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宁波妈妈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妈妈购”)、杭州比因美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因美特”)及 Darnum Park Pty Ltd 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租赁及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3,330.00 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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