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顺时任监事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原创 zhangp  2021-05-20 09:49  阅读 847 次

当事人:

谢宗和,时任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 年 4 月 30 日,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公告称,谢宗和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已向监事会提出辞职。但因公司监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因此谢宗和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谢宗和需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同日,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时任监事谢宗和未出席、也未委托他出席监事会审议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未对相关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对证券价格及投资者投资决策具有较大影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及时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做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并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并对定期报告发表明确、充分、具体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时任监事谢宗和未参加监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也未对相关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未履行作为监事的法定职责。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谢宗和予以通报批评

查看PDF:关于对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谢宗和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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