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南方航空、士兰微等11家上市公司涉及关联交易,最高金额达162,695.28万

原创 zhangp  2021-06-07 09:27  阅读 735 次

中联重科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拟将持有的中联重科融资租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租赁公司”)45%的股权、36%的股权分别以人民币 90,386.27 万元、72,309.01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资集团”)、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策投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京租赁公司 19%的股权。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同日,本次交易各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2021年6月5日披露之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收到湖南国资集团、迪策投资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90,386.27万元、72,309.01 万元,合计 162,695.28 万元。

南方航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为支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展及其北京大兴机场枢纽建设,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人民币 10 亿元,贷款期限为 3 年,贷款年利率 3.85%,可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次委托贷款无需担保。

南航集团同为本公司和南航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南航集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中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南航财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中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士兰微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厦门士兰集科微电子有限公司拟新增注册资本 50,000万元。本公司拟与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按目前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同比例认缴士兰集科本次新增的全部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 7,500 万元;厦门半导体投资集团认缴 42,500万元。本次出资无溢价。本次增资完成后,士兰集科的注册资本将由 250,049 万元增加为 300,049 万元。

公司董事陈向东先生、范伟宏先生和王汇联先生在士兰集科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高乐股份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为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改善公司财务水平,减轻公司经营负担;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度信息”)53.25%的股权进行转让,基本情况如下:

(一)交易受让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

(二)标的资产:异度信息 53.25%的股权。

(三)交易方式:受让方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四)交易对价: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1】第 030046 号评估报告,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2020年 12 月 31 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异度信息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8989.38 万元,53.25%的股权对应价值为 4786.84 万元。经公司与新鸿辉实业商议决定,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此评估价,最终确定以 4792 万元转让。

(五)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7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保证金 100 万元;在工商主管机关出具标的股权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文件之日起 3 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转让款。

(六)本次交易仅对公司持有的异度信息股权进行转让,对于异度信息原股东业绩对赌补偿款,公司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交易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转让协议。

吉艾科技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股东高怀雪女士(以下简称“乙方”)转让其持有的闲置资产,包括油服类固定资产及开发支出,其中油服类固定资产,资产原值为:29,337,594.45 元,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累计计提折旧 17,145,201.89 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7,494,995.71 元,账面净值为 4,697,396.85 元,开发支出为尚处于验收阶段的开发支出,包括待验收的开发样品、研发图纸及研发技术等知识产权。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该开发支出累计投入 35,124,031.00 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9,776,391.00 元,账面净值为15,347,640.00 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为截止 2021 年 5 月31 日该资产的账面净值,转让对价合计 20,045,036.85 元。双方同意,乙方应向公司支付的资产转让对价自公司尚欠乙方的贷款债务中抵扣。

高怀雪女士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ST永林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将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面积为 104,744 亩的林木资产及其林地使用权资产[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1】217 号),截止 2021年 04 月 30 日,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1,755.05 万元]转让给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三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1,755.05 万元。

中林三明与公司受同一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林三明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华鹏飞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6号)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85,287,846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飞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飞供应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承诺: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将深圳市华飞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的华飞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飞保理”)的全部股权转让至张京豫及其关联自然人或关联法人名下,作价依据转让时的审计或评估结果确定。承诺人知悉并同意上述承诺一旦作出即为不可撤销,受到法律约束。

同日公司与张倩女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华飞供应链 100%股权作价人民币 1,831.1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倩女士,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华飞供应链的股份,华飞供应链及其子公司华飞保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张倩女士,1986 年 10 月生,硕士学位,与张京豫先生系父女关系,互为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日,张倩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28,938,6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5.15%。张倩女士不是失信执行人,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的能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东杰智能对外转让固定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关联交易

为增强公司资产使用效率以及考虑公司发展所需营运资金,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姚长杰先生或其关联方转让固定资产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拟对外转让的固定资产为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 2899 弄 3、8号赢华国际广场 8 号楼的房产及附属构筑物、停车位。该固定资产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 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实施之房屋及附着物相关资产。根据晋申达基审〔2018〕0002 号《关于对年产 100 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该固定资产系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置取得,该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7,529.60 万元。

因公司为实施该募投项目之华东分拣业务板块团队组建未达预计效果以及分拣业务板块所处市场环境变化,尤其是“新冠疫情”自爆发以来在国内外不断出现反复,对公司分拣业务拓展持续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年产 100 台/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变更用途的议案》,将上述房屋用途变更为公司产品展示、研发测试中心及产品销售中心;该项目已购置生产设备全部用于公司太原生产基地现有生产线设备的更新及补充。

姚长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润建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建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投资设立润建数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数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占其35%股权。润建数智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因本次设立润建数智的投资方中梁姬女士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东宝生物收购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拟以 900 万元收购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实业”,曾用名: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现已完成营业执照变更,更名为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东宝大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大田”)1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东宝实业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唐德影视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进一步落实《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要求,继续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易通数字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通”)转让所持有的骑士联盟(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士联盟”)3.50%股权、上海金浦文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文创基金”)3.5026%财产份额、醉美丝路(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醉美丝路”)3.2105%股权、浙江鼎石星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石星创”)30.00%股权(前述主体合称“标的公司”,前述股权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合称“标的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或财产份额。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中,骑士联盟、醉美丝路尚需其他股东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结果和完成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公告日,浙江易通直接持有公司 20,945,9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119,600,000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的 28.5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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