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打击炒房现象:七部委发文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

原创 同话财经  2018-06-28 17:33  阅读 2,604 次

同话财经(www.tbt.cc)消息,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住建部官网通知截图

根据通知,重点整治的行为包括四大类,分别是: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基本涵盖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主要方面。

在投机炒房方面,通知明确列举了五大类的内容:

  1. 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 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 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以上五大类行为,基本包括了现在投机炒房的主要操作手段,尤其是针对销售方的这些行为,通常是过去炒房的主要套路,这就表明,在先行开展专项行动的30个城市,这些行为将被严厉打击,并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另外,在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方面,主要有以下的内容:

  1. 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2.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3. 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4. 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5. 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6. 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通知还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做出了规定,相关的行为,都将是重点整治的内容,也就是说,在这些地方,开发商变相的违规认购、认筹,变相加价(车位、装修等)、一房多卖、合同违规等行为,都将被严格控制和打击。

同时,通过各种夸大宣传、误导购房、发布虚假房源、违规承诺户口、就业、升学、投资回报率的行为,都将被查处。

30个先行开展专项行动城市名单: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这一次,七部委联合行动,可以说是对炒房行为真正的举起了大刀,那些还妄想通过炒房一夜暴富的人,应该可以醒醒了。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这一次,七部委将用实际行动来践行“房住不炒”的理念,真正的打击炒房行为,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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