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原创 zhangp  2020-12-21 13:32  阅读 643 次

2020年12月18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就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本次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分别按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标准测算,累计计算金额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故本次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在董事
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及后续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向邵政铭先生转让其持有深圳市泰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卓”)20%的股权,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泰卓 31%股权,深圳泰卓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审慎原则,将深圳泰卓确认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泰卓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2020 年 11 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向深圳泰卓销售产品 594.86 万元(不含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 11 月至 12 月预计向深圳泰卓销售产品 1,500.00万元(不含税)。

2021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泰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纳入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管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 2020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查看PDF:

1.泰晶科技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泰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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