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药业时任监事被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原创 zhangp  2021-03-09 10:46  阅读 3,536 次

当事人:

许加君,时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许加君于 2011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担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2020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时任监事许加君的配偶王海冰于2020年3月6日至7月9日期间,累计买卖公司股票合计24笔。其中,买入 12 笔,合计买入股数 97,500 股、金额 2,189,566元;卖出 12 笔,合计卖出股数 116,100 股、金额 2,644,061元。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时任监事许加君的配偶王海冰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 6 个月内买入卖出 97,500 股,构成短线交易,涉及金额 2,189,566 元,且违规次数频繁、违规交易股数和金额较大。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许加君予以通报批评

查看PDF:关于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许加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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