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浙江省典当行业分析报告(附往年经营数据)

转载 浙江省商务厅  2017-11-23 12:38  阅读 3,954 次

2014年度浙江省典当行业发展报告

 2014年,我省以“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和创新发展”为方向,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监管与服务结合,引导行业积极应对新常态,支持企业努力触摸互联网,在促进典当行业健康平稳发展的同时,较好地发挥了行业在支持全省城乡居民创新创业、带动中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一、全省典当行业发展总体情况

据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报表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含宁波)共有典当企业504家,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3%,占全国6.7%。全年发放当金累计总额368.26亿元,同比下降6.29%,占全国发放总额的9.97%。全年当金余额78.57亿元,同比增长4.4%,占全国的7.76%。三大类业务构成变化不大,其中房地产业务比重占56.60%,上升2.26个百分点;动产占20.93%,下降2.02个百分点;财产权利占22.45%,下降0.26个百分点。全年行业收入、上缴税金、利润总额均有不同程度下滑,总有182家典当企业亏损,亏损面达36%,亏损总额为6059万元。主要经营数据无论是横向比还是纵向比,去年全行业经营情况在低位徘徊,剔除新增典当行的因素,呈现加速下滑态势,或将迎来行业洗牌。从行业监管角度来看,1、进入行业的意向明显减少,一些典当行纷纷减资、转让股权;2、歇业和休眠典当行明显增多;3、合同纠纷案件明显上升,台州等地出现多起当户投诉典当行的案例。

二、2014年度典当行业运行特点

(一)典当业务规模全面下降,动产典当降幅尤为明显

2014年,典当企业受同质化竞争加剧和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三大主营业务明显萎缩。其中动产质押典当贷款累计63.45亿元(全文以下数据均除宁波外),同比下降14.90%,是下降幅度最大的业务品种;房地产抵押典当贷款额197.39亿元,同比下降2.21%,财产权利质押典当贷款额69.62亿元,同比下降8.60%。

(二)典当交易次数总量减少,单笔业务发放金额增大

全年典当业务共发生181681笔,同比减少了12358笔,下降6.37%。平均单笔典当金额为18.19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共发生159138笔,同比下降5.54%,平均每笔动产典当金额3.99万元。房地产典当业务19381笔,同比下降11.69%,平均每笔房地产典当金额101.85万元,同比增加9.87万元。财产权利典当业务3162笔,同比持平,平均每笔典当金额220.18万元,同比增加9.42万元。

(三)大宗业务明显增加,逾期和绝当增长过快

大宗业务明显增加,单笔业务超1000万元的有124笔,比去年增加了35笔,共计21.33亿元,同比增长32.24%。其中96笔为房地产典当,计15.16亿元,平均单笔金额为1579.09万元;有28笔为财产权利典当,计6.17亿元,平均单笔金额为2202.87万元。典当经营业务风险在上升,逾期贷款3070笔,逾期余额10.51亿元,比去年增长17.91%。绝当金额(发生额)1.15亿元,同比增长19.19%。

(四)收费水平持续下降,典当业务收入锐减

全年典当利息与综合服务费收入64679万元,比去年下降12.27%,直接减少收入9045万元。其中动产典当业务收入12898万元,同比下降19.53%;房地产典当业务收入41169万元,同比下降9.36%;财产权利典当业务收入10610万元,同比下降13.58%。全行业典当综合息费率为1.96%,比去年下降了0.13个百分点。

(五)典当企业资金实力增强,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减缓

2014年,全省新增典当企业23家,注销企业18家。典当企业平均注册资本达189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8%。在负债总额中,短期借款2.95亿元,比去年减少1.07亿元。从银行获得的短期借款占典当企业资本金的3.59%。到2014年末,全省典当企业发放典当贷款余额69.06亿元,比去年末增长4.89%,全年流动资金周转3.76次,比去年的4.27次明显减缓,资金使用效益下降。

(六)利润总额明显减少,亏损覆盖面持续扩大

全年典当企业营业支出4.63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业务及管理费支出3.61万元,下降6.00%;营业税及附加3726万元,下降11.20%。资产减值损失5161万元,增长297.61%,净增3898万元。全年利润总额16793万元,比去年下降33.87%。在上报报表的397家典当企业中有亏损企业144家,亏损面为全部典当企业的34.70%,比去年增加了10个百分点。亏损总额5287万元,比去年增长83.51%。

(七)行业投资热情持续下降,部分企业处于休眠状态

全年共受理股权变更67家共103项(法人股东变更57项,自然人股东变更46项),经营地址变更30家,法定代表人变更38位,企业名称变更5家,增资4家,减资4家。2013年12月至2014年底,全行业共有18家企业和7家分公司被注销经营资格,有18家企业没有正常上报报表,有22家企业业务笔数显示为0。近年来,各界对典当业的投资热情明显降温。(见下图)

2010年新增2011新增2012新增2013新增2014新增
52家50家56家36家23家

三、典当行业监管工作回顾

2014年,我省积极推进典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鼓励业务模式创新,协调优化政策环境,通过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典当形象提升、行业健康发展。

(一)按照改革精神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改革审批流程。充分体现公开透明,将全省新增典当行指标按照各市县综合实力全部分解到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公开择优发展典当行,吸收优质的企业和资本进入典当行业。充分体现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从过去的统一审核一次性上报的集中审批改革为先申报先审批先发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下放审批权限。对上加强与商务部沟通汇报,对下加强指导与衔接,逐步完善了下放权限的审批流程。同时做好责任下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和有关制度,做到既方便企业又追求行政质量。

三是简化年审手续。对2014 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进行了改革,手段上注重利用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大数据,不要求企业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重在主管部门核查,减轻企业负担。

(二)强化责任意识完善日常监管

一是注重日常监管。认真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主要依托全国典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监测,委托协会专人负责网上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所在地商务部门查实并跟踪整改。

二是加强现场核查。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市县属地监管权利与责任。县一级商务主管部门逐步重视并开展了不定期的现场核查,动态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少损失。

三是强化重点监管。注重排查系统性风险,重点防范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全年没有发生典当企业犯罪案件。从严把关50%以上股权的变更和注册地跨县的变更,防止变相买卖典当经营资格。继2013年后,2014年第二次公告注销已经不符合要求的典当行,共计注销9家典当行和7家分支机构。

(三)深化服务理念促进行业发展

典当行业因其具有类金融的属性,备受社会关注,倒逼着行业主管部门提高专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发挥协会作用。支持省典当行业协会联合浙江财经大学成立了省典当研究中心,加强行业发展研究,引导典当行立足自身特点创新业务为小微企业服务、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是加强行业培育。委托协会开展了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企业高管业务培训,尤其是新增典当行从业人员的培训,为企业培养基本的业务人才;指导省典当行业协会在全行业开展年度星级典当行评选活动,认定了一批星级典当行,示范带动行业发展。

三是方便企业办事。在委托协会管理当票、续当凭证以后,去年把典当企业资格证书的打印和分发的工作委托协会承担,提高了服务效率,企业反映很好。

四、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发展思路

我省典当行业经历过前一波快速发展以后,目前暴露出不少问题,既有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发展环境制约的问题。从行业内在发展看,存在着企业普遍规模较小、专业特点不够突出,人才队伍相对薄弱、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从行业监管体制机制来看,典当管理办法立法层级较低,一些规制内容已经滞后于行业发展需要,包括准入条件过低、行政审批指标管理、经营规则某些条款过于严苛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典当企业发展。从典当行业外部环境来看,作为类金融企业,不能享受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前列支;物权登记方面经常受到不公平待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典当企业收费标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等。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有些涉及到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下一步,我省要立足省情理清思路,努力破解行业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促进典当行业在新常态下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政策支持,明确行业导向。鼓励和引导典当行进一步突出经营特色,完善和创新经营模式,努力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典当行积极探索网络营销、网上销售绝当品、移动互联网应用等新型业务模式,便利中小微企业融资。依托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对典当行业的监管,建立浙江省典当行业数据库,进行行业的分类指导。在开展“上星级、创品牌”活动的基础上,推出浙江省典当行业的骨干企业和先进团队,树立诚信经营和规范经营的标杆。同时,通过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要完善行业监管,促进规范发展。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典当业的监管责任,完善三级监管体系,结合新增典当行业务培训开展监管新手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商务部门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对下放事项审批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开展审批工作抽查,做到权力下放责任下移、效率上升企业满意度上升。三是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抓好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现场核查、高管约谈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建立重点监管档案制度,根据近三年年审记录,针对长期经营不规范和不正常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实现严格监管、重点核查。

三是强化行业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协调和处理涉及典当业发展与监管的事务。争取商务部支持,鼓励典当企业在经营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品质提升、企业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创新,推动企业形成持续长久的业务能力,能够凭借典当的专业优势创造经济优势。适应融资形式多样化、当品品种多样化要求,鼓励传统典当行与互联网经济的融合,在电商新经济中寻找发展机遇。

四是充分发挥典当协会和浙江典当研究中心的作用。重点谋划典当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互联网+典当文章,促进典当行业从数量型发展转向重经济运行质量、重专业特色发展。支持协会分层次、分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典当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引导典当企业积极参与有利于典当业健康发展的理论研讨和实践活动,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市场建设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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