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按揭的成因、危害及四大防范措施!

转载 信贷风险管理  2019-04-26 07:21  阅读 4,606 次

4、假人假房

这种情况比较极端,购房人无真实购房行为,通常为收购异地偏远地区的身份证,而收入证明等材料全部是假的,客户签名是假冒代签的,合同记载的所购房子也是不存在的。这种情形通常为内外勾结作案,开发商与房管局工作人员、银行相关经办人员利用银行内部流程漏洞,协同作案,监督机制和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骗取银行资金,坐地分赃,极为胆大妄为。

典型的有森豪虚假按揭案: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由邹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森豪公寓为幌子,邹庆指使公司职员雪卫星、王育红使用伪造收入证明、首付款证明,并虚构了森豪公寓商品房销售的事实,用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法,采取假按揭的方式,从中行北京市分行申请按揭贷款199笔,涉及公寓273套,形成风险敞口6.449亿元。(详见报道《京城最大假按揭骗贷案震醒房市》)

五、“假按揭”的日常防范

“信贷资产质量是第一生命线”,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传统的低风险信贷业务,在造假手段和水平不断进化的当下,万不可掉以轻心,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调查审查水平,在此结合自己日常风险审查体会,提出以下防范经验:规章制度牢记心,行业数据常打听。资料审查很关键,逻辑推理不可少。

1、规章制度牢记心

“相由心生”,我们首先要做好警钟长鸣,不触犯法律法规。同时,作为一个合格的风险控制人员,对于银行中的相关规章制度、业务风险要点要了然于胸,比如对于申请人的基本准入要求,开发商的资质要求、数据指标等,思想上树立风险意识,行为上做到有章必循。

2、行业数据常打听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各种造假行为不断地进化,银行风险人员需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能力,加强对相关行业薪资水平,业务区域范围楼盘基本情况和基本交易价格的数据积累,建立内部简易数据库,针对上述中大幅偏离市场平均水平的收入证明和房产交易价格,就能快速有效的识别虚假风险,专业的数据积累,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3、资料审查很关键

各银行对房屋按揭贷款业务的基本实行非现场风险审查制度,甚至部分申请人的所有资料由房产销售人员转交给银行客户经理。不可否认的是,现实中存在只有到了信贷合同面签环节才与申请人接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很多信贷调查方法已失效,只有强化对信贷资料的审查,包括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等的复印件,交易合同、个人征信报告、收入证明、账户流水明细等原件的真实性审查。查询核对内部信息系统、房管系统、工商系统等,查查房产备案及办证情况,申请人单位及收入情况,能否匹配借款人银行对账明细中的工资交易情况,能否匹配个人征信的单位信息、社保记录等,有无存在虚假、伪造等行为,坚决规避“假人”、“假房”。

4、逻辑推理不可少

“万事皆有因果”,事物往往有其客观规律和必然联系。此点可参考交叉检验、征信信息解读等文章。因此,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调查审查人员,强大的信贷逻辑推理能力必不可少,我们要透过现象看到其背后的本质,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才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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