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经营逻辑下的信贷“悖论”及其“破局”!

转载 信贷风险管理  2019-04-30 22:31  阅读 7,347 次

(一)信贷的“专业化”经营:信贷专家制度和信用风险抑制论的“双轮驱动”

1、基于经验法则和主观判断的信贷专家制度

信贷专业化经营模式主要体现为信贷专家制度主导下的行业集中、地域集中、产品集中和客户集中等表现形式。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信贷管理过程是基于经验法则和主观判断的信贷专家制度,银行依赖大量具有专门知识的信贷分析专家来进行贷前信用风险评估,这些信贷分析人员通常积累了分析某一特定行业或某类特定客户的丰富经验,成为该领域的专家,受自身知识领域的限制,信贷分析专家倾向于向自身熟悉的行业和客户发放贷款,造成银行贷款发放具有很强的行业偏好性。优质客户是众多银行争夺的对象,出于竞争的需要,银行必须尽可能地维护与优质客户的良好关系。如果优质客户的贷款需求超出了银行基于风险分散化管理应有的贷款限额,银行往往难以拒绝。银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地域限制而主要从事所在地的经营业务,这就使信贷组合具有很强的地域集中度。

在信贷专家制度下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时,为了控制违约风险,必须由信贷专家根据信贷员(或称客户经理)提供的客户资信调查资料进行信用分析并评定信用等级,以此作为信贷决策、信贷产品设计和定价的基准。但是,首先,信用分析本身是一件艺术性极强的工作,而且随着企业经营范围的扩大,行业、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关联性越来越大,对客户的信用分析所需考虑的因素愈加复杂和多样。同时,经济环境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信贷专家进行信用分析时的分析标准、分析方法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要求一个信贷专家掌握所有行业或领域的信用分析经验是不现实的,在知识资源配置上也是不经济的。其次,商业银行的信贷专家是相对稀缺的。虽然对整个商业银行而言,其所有的信贷专家可以覆盖几乎全部的行业或领域,但在单个分支机构(作为一个贷款决策单位)中,其信贷专家往往集中在少数几个领域。在现有的管理模式下,地域限制、部门分割及高昂的交流成本使得信贷专家各自为战,无法实现整体协作。基于风险管理的保守原则,商业银行的各分支机构只有选择放弃某些不熟悉行业或领域的客户,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贷款过度集中的现象。

从未来发展趋势上讲,信贷专家队伍的建设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积极改革和有益探索:

第一、要将行政管理权与信贷业务决策审批权分离,突破长期以来银行内部只要拥有行政管理权就自然拥有信贷业务决策审批权的模式。

第二、要使专业人员审查审批信贷业务的权限有所差异,可根据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分为资深、高级、中级和初级信贷审查审批人员,每一级又可分为若干档次,使专业人员的审查审批权限拉开距离,并有一个较大的激励和晋升空间。

第三、要取消“职权终身制”,审批权限的大小完全根据其信贷业务人员的工作实绩,随时调整,专业人员一旦离开专业岗位,审批权限即被自动取消。

第四、要鼓励信贷专业人员职业化,制定一套符合职业信贷人员特点、有利于职业信贷人员成长的办法,引导信贷专家的信贷职业化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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